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需由本人携带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申领人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收费标准:免费。
请注意:
1、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到办证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还应提交申请人书面申明承诺其监护人的亲属关系。
3、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4、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
①本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
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另,外市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法在广州办理。为未成年人办理户政业务(如出生登记、办理身份证等)预约时,使用监护人身份证号码进行预约。如果父母不同户籍地址,由小孩随入户的一方进行预约。
以上关于“广州证件办理:如何给小孩办理身份证”信息来源于广州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