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民政局发布通知,明确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奖励申报的相关事项。以下为通知的具体内容:
申报对象:2023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目前在江山市工作的人员。
奖励标准:对于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2000元奖励实行差额奖励。
申报要求:申报人需提供三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纸质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复印件三份、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江山缴纳单位社保证明三份。材料需通过“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打印提供,不可用医保缴纳证明、工伤缴纳证明等代替。另外,申报人还需填写《江山市社会工作人才奖励申请表》三份,并手写签名,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红章。
其他事项: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并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证明在浙江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以上是江山市民政局有关2023年度社会工作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希望广大申报人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顺利参与申报。通知可以通过“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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