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公告,提醒2023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合格者,如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需注意,该项工作将于2023年12月21日进行。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包括参加2023年度上半年的一级建造师(补考)、执业药师(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经济(补考)、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考试的合格者。特别说明的是,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核查将于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4办公室进行。相关要求请遵循《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含补考)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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