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的考试科目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初级考试科目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重点考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能力。中级考试科目有《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考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规与政策、掌握综合能力以及处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高级考试科目只有一个《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通过初级、中级和高级的考试科目设置,能够评估社会工作者在不同阶段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考试内容涵盖了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价值观、实践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法规与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领域和工作对象,考题也会涉及到专业服务的具体实践和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者的考试科目设置充分考虑了综合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要求,通过不同层次的考试来评估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这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