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 在校航海类学生的申报由各航海院校进行统一实施。
2. 在职船员申请初考和初评的,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进行统一申报。
3. 在职船员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https://csp.msa.gov.cn.
其他注意事项:
1. 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评估可以分开报名。
2. 申请考试时需提供的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3. 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由浙江海事局确定。最终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4. 本计划的具体实施由浙江海事局根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和培训备案情况决定。
5.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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