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完善贸易投资合作促进、公共商务信息等服务体系,促进优化贸易投资合作环境等有利于促进我国外经贸发展事项的开展,那么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会经过哪些流程?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进行介绍。
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会经过以下的流程:
(一)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按照年度工作文件明确的时间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二)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审核合格项目,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事项除外),并提出资金支持方案。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经公示无异议项目审核拨付资金。
(三)对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划中央本级执行的资金,应当符合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分解细化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具体项目,直接上划列入中央本级当年预算。
(四)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和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或拨款文件)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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